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的通知(鄂鉴指〔2011〕9号)

发布日期:

2011-10-23 00:00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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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举办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选拔赛的通知》(鄂人社函[2011]496号)精神,为加快全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钳工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决定举办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成立钳工竞赛组织委员会(名单见附件1),全面负责本次钳工竞赛的组织管理工作。组委会下设竞赛办公室(名单见附件2),办公室设在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竞赛日常组织与实施。成立竞赛专家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负责竞赛的有关技术工作。

二、参赛对象

凡从事钳工相关专业(职业)的在职人员、在校学生、社会人员不受年龄、学历、工作经验等条件限制,均可报名参赛。全省初赛的前20名选手参加决赛。已获“技能状元”荣誉称号的不得参加决赛。

三、初赛时间和地点

理论竞赛:10月27日

实操竞赛:10月28日-30日

竞赛地点: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

决赛时间另行通知。

四、竞赛标准

竞赛标准依据企业、行业实际生产需求及当前主流技术制订。初赛以《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理论和技能知识为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制;决赛以《钳工国家职业标准》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理论和技能知识为标准,由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统一命制。

五、表彰奖励

决赛获得第一名的选手将授予“湖北省技能状元”称号,符合条件的选手授予“湖北省技术能手”称号,优先参与“湖北省首席技师”评选,优先推荐享受政府专项津贴,按程序申报“湖北省五一劳动奖章”;获第二至第五名的选手,授予“湖北省行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年龄35周岁以下者授予“湖北省杰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获第六至第十名的选手,年龄35周岁以下者授予“湖北省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女选手由省妇联授予“巾帼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大赛组委会向获奖选手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获得决赛前三名的选手且业绩评定优秀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直接晋升为高级技师,获第四至第十名的选手晋升一级职业资格等级。

六、报名要求

(一)参赛选手须如实填写报名表(见附件4),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身份证、相关证件复印件和免冠一寸近照(5张)。正式参赛时须出示有关证件资料原件复核。

(二)原则上以市、州或系统、行业为单位组织集中报名,中央在鄂、省属特大型企业及院校可单独报名,允许选手以个人名义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24日。

 联 系 人:赵跃忠

电 话:13986048012

邮 箱:747518460@qq.com

  地 址: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

七、其他

有关钳工竞赛的相关工作规程、实际操作竞赛项目试题和技术性文件请各参赛单位及选手直接登录湖北省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hb.osta.org.cn/)进行查询。

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地址

1、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办公室成员名单

3、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

4、湖北省第三届“技能状元”钳工技能竞赛报名表

 

湖北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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