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造
中国要在5到10年建成世界装备制造业强国
--《装备制造》杂志访国家发改委重大技术装备办李冶司长
《装备制造》:十七大召开后,装备制造领域的人都非常振奋。新的时期,装备制造业将迎来怎样的发展环境?
李冶:党的十七大把振兴装备制造业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建立创新型国家”、“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工业由大变强,振兴装备制造业”、“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鼓励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集团”、“2020年,工业化基本实现”,十七大报告中的这些重要提法,确实鼓舞人心。新时期赋予了装备制造业新的使命,给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国装备制造业将步入发展的春天。作为承担振兴装备制造组织协调任务的政府部门,我们觉得肩上的担子更重了。我们惟有兢兢业业,认真贯彻十七大提出的战略任务,按照“8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8号文件,简称“8号文件”)的要求,继续深入推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振兴,才能不辱使命。
《装备制造》:重大装备办成立一年多来,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千方百计地推进中国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振兴,成效显著。新的时期,重大装备办将如何贯彻十七大精神,协调、推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振兴?
李冶:新的时期,重大装备办的工作要按照十七大振兴装备制造业的有关精神要求,继续贯彻落实好“8号文件”:
第一,继续建立健全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协调机制。重大技术装备大都是单件、小批量、专用性很强的产品,前期投入大,制造周期长,多用于国家重大工程,且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单纯依靠市场机制调节存在很大缺陷。在推进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工作中,政府部门加强协调十分重要。而且从重大装备的研发、产业化直至推广应用,涉及不同政府部门,无论是重大装备自主化依托工程的确定,还是用户对国产装备的支持,以及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的落实等,都需要协调好各有关部门的意见。所以,我们将继续做好各部门、各企业间的协调,完善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协调机制。
第二,进一步细化好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8号文件”提出了很多支持装备制造业振兴政策措施,但多数比较原则,并不具体。比如,在重大装备领域的“税收倒挂”,就是进口整机可以随着工程减免税,而进口关键零部件,却要交进口环节增值税和关税现象,就不利于推进装备国产化。“8号文件”提出了解决该问题的原则意见,后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协调研究,出台了《关于落实国务院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7〕11号),提出对国内企业为开发、制造这些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缴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所退税款一般作为国家投资处理,转作国家资本金,主要用于企业新产品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对于已实施进口零部件、原材料先征后退政策的重大技术装备,经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停止执行相应整机和成套设备的进口免税政策。出台了这样明确的政策,还需要我们几个部门联合行业协会、业内专家、制造和用户企业,在详细了解各类重大技术装备的国内外开发制造情况、供需情况、关键零部件和原材料国内生产水平的基础上,针对16项重大装备各领域逐项明确进口税收政策的具体内容,包括享受政策的各项重大装备的具体规格和要求、为制造该装备确需进口的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的范围以及退税税款的财务处理方式。
国家支持16项重大技术装备的发展,每项实际上都是一个领域的概念,支持这个领域的政策有了,但具体到单个项目,则需要政策上的进一步细化。所以,我们需要组织行业内的专家,一个产品一个产品进行落实。像自主创新的产品首购制,哪些产品属于自主创新产品,都需要细化。
又如,由于缺乏稳定延续的装备技术政策,装备使用企业一项技术装备还没有推广,又去追求其它先进的装备,造成装备制造业不断重复引进。像我们引进了30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刚刚完成了技术消化,装备使用部门又要35万千瓦的火力发电机组。这样,国产化就很难找到依托。我们分了十几个领域,正在一个一个地制定稳健的、先进的、适合中国国情的政策,为国内装备制造业消化吸收先进技术和自主开发创造条件。
第三,继续落实依托工程,推进重大装备国产化。重大装备必须有用户使用,没有使用就是无的放矢。最近,我们落实了核电、风电、冶金等多项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依托工程。比如大型石化装备,我们就确定了10个依托工程,包括天津石化、镇海石化百万吨乙烯项目济南新材料60万吨PTA、仪征化纤百万吨PTA等工程项目。并对如何依托工程项目,促进装备自主化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
第四,在重要领域,继续研究制定自主化实施方案。在核电、冶金、石化、高档数控机床、城市轨道交通设备等重大技术装备领域,我们都已经或正在制定装备自主化实施方案,并都在积极组织落实之中。
第五,加大宣传,营造支持装备国产化的舆论氛围。依托《重大技术装备》简报和"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网"等平台,继续做好振兴装备制造业的宣传工作。继续与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配合,对振兴装备制造业和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化的典型事例进行系列报道,增强社会各界对国产装备的认知和信心。
《装备制造》:应该说,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振兴的氛围和基础都有了,尤其是国家在政策层面给予了非常有力的支持。你认为,新时期,我们应该如何借鉴国外经验,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李冶:现在制定的支持装备制造业发展的政策大致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支持研制的,二是支持使用的,三是加强政府组织协调的。我一直认为,中国装备制造业面临的问题可以用三个“不”来概括:一是“不好”,是说我们有些产品不够好,没人要,这就要加强研发,强化生产管理,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和质量;二是“不用”,是说国产的产品即使好也没人用,制造企业投入很大精力财力研制出的产品,国内用户却以各种人为理由将其拒之门外,造成很多产品“墙里开花墙外香”,在国外取得业绩后才获得进入国内市场的资格。而外国的情况是不好也用,如果不用,不给国内装备提供市场机会,怎么可能好呢;三是“不管”,就是政府职权太分散,各自为政,没有发挥合力,关键问题没人管。
对于这三个方面的问题,支持使用的政策措施目前已经有了一定成效。比如新近开工的大连红沿河核电站,4台机组的综合国产化率要达到80%,关键设备的国产化率要达到85%,单位千瓦造价要降低到1400美元。
加强政府协调方面仍有一定不足。第一是认识不足。很多人认为,加入WTO后,支持中国装备制造业发展这个事情就不由得自己了,要受到国际规则的制约。实际上,全世界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对于产业的发展是“不管”的,而且越是发达国家,越是关注产业安全。比如美国《买美国货法》,凡是由公共财政出钱,都要求买美国货,国产化的要求非常严格,仅仅在美国组装还不行,必须要求一定的生产比例。韩国也有首套截止法,重要设备只能买第一套,第二套就禁止引进了,必须要自己生产。
现在国内也出台了一些类似政策,对重点工程采用国产装备提出了一些导向,但是还没有一套细化实施细则去保证实施。连市场经济最完善的美国都有类似法规,中国为什么不能有《买中国货法》呢?所以,我们加入WTO后,不能只看到人家自由市场的一面,也要看到政府调控管理的一面。
关于支持装备制造企业研发制造的系列政策,也还存在不足。现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在装备制造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研发方面已经给予了一定支持。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支持力度不够,二是支持太分散,没有形成合力。
《装备制造》:十七大提出,“要引导和支持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现在的情况是,支持创新的资金,往往分散在好几个部门,没有形成集中,这个问题该如何突破?
李冶: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政府应给予必要的、战略性的和前瞻性的支持。我们应该集中力量办大事,推动创新力量的整合,促使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十七大为今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提